三年多前,我在柬埔寨旅行的时候,沿途见到在一幢幢较大的木材搭建的吊脚楼(古称阑干)的不远处,搭建有一幢幢小小的仅供一人卧眠的吊脚楼,颇感好奇。当地导游告诉我,这是专门供12岁以上的女孩晚上单独睡觉用的,成年的男性,无论婚否都可以进去与她约会,待这个女孩怀孕后就可以奉子成婚了。“当然这是农村还保留的陋习,城里已经没有这种情形了。”导游告诉我。
近读800多年前元朝周达观写的《真腊风土记》,前述的陋习在书中找到了源头。
真腊便是如今的柬埔寨。真腊这个名称最早可追溯到公元600年前的隋书中记载,至明代万历后改称柬埔寨。
在该书的《室女》一节,作者记叙当地的风俗说,那家养了个女孩,其父母必说“愿你有人要,将来嫁千百个丈夫。”养到7岁,至晚不超过11岁,就寺庙请一个僧人来“去其童身”,称之“阵毯”。
请僧人来家阵毯也不是白请的,要给寺庙和僧人许多财宝,越有名的僧人自然要价越高,所以养女孩成了家庭的负担。为了准备这笔巨资,父母必须拚命劳作攒钱。有钱的富人,待女孩7至9岁就行阵毯,而贫困人家直到女孩11岁(也是最后的期限)才积攒到这笔钱。
这个阵毯每年的四月举行一次。先期的一个月,女孩的父母就带着财礼去寺庙预订僧人。财礼有酒、米、布帛、槟榔、银器等,挑上三、四十担,或一、二十担,富裕人家要给相当于中国2、3百两白金。这对贫穷人家是巨大的负担,所以贫穷人家直到女孩11岁了才举行这个仪式,主要是为了准备这些财礼。
“去其童身”之夜非常热闹,这家女孩人家门外要搭彩门,大设宴席,鼓乐,以轿子和鼓乐队伍到寺庙去迎接这个“预订”好的僧人。到女孩家后,家人会大宴僧人。至深夜,僧人与女孩独居一室,行阵毯仪。至于如何“去其童身”,作者卖关子说“不容唐人见之”。
在阵毯之前,父母必与女孩同寝,之后则随女孩了。到女孩嫁人,财礼就很简单了。而所嫁之人,一般是“先奸后娶”,当地风俗不以为耻,也不以为怪了。
虽然柬埔寨僧人享有“去其童身”的幸福,但也有不乐,盖因其在一年之中,只可享一女唉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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